(教务处 寇薇报道)6月19日上午,我校召开2024年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余欢主持。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王海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尧刚华,副校长赵启发及其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列席人员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024届本科毕业生主修授予学士学位报告、2024届本科毕业生辅修授予学士学位报告、2024年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报告以及继续教育学院2024届授予学士学位的报告。与会委员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经过审议、投票表决,形成表决结果。

会上,余欢强调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有关要求,对我校学位授予相关制度与流程、要求进行再次梳理和修订,并就结合当前学位管理与教育形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确保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评定过程不受非其他因素影响,对所有申请者一视同仁。二是展现专业性与权威性。成员应持续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提高评定能力,确保评定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叁是落实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全面审查申请者的授予资格,对疑问进行深入探讨。四是遵守评定流程和规范。严格按照评定流程和规范操作,不得随意更改。
责任编辑:闵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