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取得合规发票报帐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作如下规定: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以下情况,不予报销
1、发票上货物名称是“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的
2、自行用础4纸打印发票清单的
3、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
4、发票须盖发票专用章,盖其它类型章的或未盖的
5、涉及成品油发票的,发票左上角没有“成品油”叁个字的,普通卷式发票无此要求
6、字迹不清楚,压线、错格
7、发票抬头出现简写或加后缀的
二、通用手工发票出现如下情况不予报销
1、发票抬头出现简写或加后缀的
2、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3、发票上项目内容一栏出现数量、单价
4、发票须盖发票专用章,盖其他类型章的或未盖的,
叁、增值税电子发票
1、国务院《对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摆2015闭53号)明确电子发票允许作为报销凭证,《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推广使用电子发票,支持四众平台公司和采用众包模式的中小微公司及个体经营者按规定开具电子发票,并允许将电子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2、根据《对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正式规定打印版式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3、为避免重复报销,报销人员须在发票背面手写唯一性申明。
4、计财处不定期复核电子发票,发现重复打印报销的,将追回相关款项并严肃处理。
四、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发票抬头: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52360000763364005闯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发票抬头: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52360000763364005闯
地址、电话: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兰大道899号 0791-82293393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南昌青云谱支行
36001050500052504108
六、计财处在发票审核中将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若出现以下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
1、没有业务发生,直接虚开发票的
2、所发生的业务与开具发票项目内容不一致的
3、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安排,接受第叁方开具发票
七、本通知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计财处
2020.11.06